潮州市湘桥区阳光实验学校2021年小学一年级空余学位招生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湘桥区2021-2022学年度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及《湘桥区阳光实验学校2021-2022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的有关规定,湘桥区阳光实验学校于7月17-18日对符合条件的1-4批次适龄儿童进行登记报名,经审核,共有429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7月20日组织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注册,有6名适龄儿童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注册,视为放弃录取资格。阳光实验学校本学年度一年级招生规划数450个,1-4批次适龄儿童注册后,空余学位数27个。
为妥善解决部分恒大城已购房未交房业主子女入学问题,经多方协商征求意见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意,现就湘桥区阳光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空余学位招生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空余学位招生数:27名
二、空余学位招生对象:按购房合同约定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交房手续的恒大城业主子女(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办法:采用电脑摇号派位方式。经审核,报名符合招生对象条件的适龄儿童数未达到空余学位数的,不必组织摇号,直接录取,录取后空缺学位不再组织招生;若超过空余学位数的,封存数据,组织摇号。
四、招生程序:
(一)网上报名:
7月27日上午8:30至28日下午5:30,符合空余学位招生对象的家长登录“湘桥区新生报名系统”(http://bm.xiangqiao.gov.cn),进入报名信息填写页,并按系统提示填写适龄儿童有关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别、籍贯、民族、健康状况、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现家庭地址、监护人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等。填写完毕,点击“提交”完成报名(特别提示:一经“提交”则不得修改报名资料),同时系统将按报名顺序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号,该报名号将作为适龄儿童摇号身份识别码。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报名的,视为放弃空余学位招录资格;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参与报名,若参与报名则视为扰乱招生秩序,取消其报名资格,应承担相应责任。
双(多)胞胎的,家长可以选择几个孩子捆绑同一个号码参加摇号,摇中同时录取,也可以各自填报,各自录取。捆绑同一个号码,须在学校审核时出具双(多)胞胎有效证明,不得用不同孩子姓名多次报名,一经发现,取消摇号、注册资格。
(二)资格审核:7月29日上午8:30-11:00,家长带齐审核材料(材料要求参照7月10日潮州市湘桥区阳光实验学校2021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一),凭报名号、身份证、购房合同进入湘桥区阳光实验学校审核确认。证件及适龄儿童信息审查无误的,由学校打印空余学位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两份),家长现场签名确认后,学校和家长各执1份。如审核材料不过关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学校审核确认的,则该适龄儿童报名信息及报名号无效,系统将以作废处理。
(三)信息汇总:7月30日上午,在公证处等有关部门监督下,对确认符合招生对象条件的报名适龄儿童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如符合招生对象条件的报名适龄儿童数未达到空余学位数的,不必组织摇号,直接录取;超过空余学位数的,封存数据,组织摇号。
(四)摇号派位:经审核,符合招生对象条件的报名适龄儿童数超过空余学位数,于7月30日下午3:00在公证处等有关部门监督下,进行摇号派位,并当场公布摇号结果(摇号地点:湘桥区阳光实验学校小学部)。
(五)注册学籍:7月31日上午8:30-11:00,学生家长凭报名登记表到学校注册,规定时间内不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空余名额按摇号顺序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经审核,符合本次空余学位招生对象条件报名参与摇号未被录取及2021年8月31日后交房的恒大城业主子女,可于7月31日就近到潮人阳光教育集团卧石侨英实验学校(分校)报名入读。潮人阳光教育集团阳光实验学校(总校)将卧石侨英实验学校(分校)纳入日常管理,互派师资,共享资源,同步科研,让就读卧石侨英分校的学生共同享受优质教育。
附:潮州市湘桥区阳光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空余学位摇号招生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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