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中心幼儿园2020年秋季小班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根据《潮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潮教通〔2020〕79号)文件精神和本园实际,制定本招生方案。
二、招生规模及范围
(一)招生规模:公开招收小班幼儿120人(共4个教学班)。
(二)招生对象:凡年满3周岁的幼儿(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
(三)招生范围
1.持有湘桥区居民户籍的幼儿。
2.非湘桥区户籍的幼儿(父母一方潮州户籍的提供2项材料:①户口簿;②父母一方在韩江西岸湘桥区辖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合法购房合同及有效交款凭证、法律见证或公证处公证的房产、潮州市房屋租赁管理所鉴证或村委会、居委会证实的《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父母均非潮州户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在湘桥区签领的《广东省居住证》)。
三、招生办法
分为直接录取和公开摇号派位录取两部分。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幼儿,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直接录取。剩余学位采取公开摇号派位的方式招生。
(一)直接录取的新生: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幼儿。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30日(上午9:00—11:30)。
2.报名地点:潮州市中心幼儿园二楼园长室
3.报名要求:
(1)幼儿园本园在职教职工子女,凭子女出生证到幼儿园报名。
(2)国务院授予国家级荣誉称号人员子女。由本人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并提供荣誉证书原件,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凭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及户口簿到幼儿园报名。
(3)我市市级高层次人才(A类)子女。由市人才办推荐,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凭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及户口簿到幼儿园报名。
(4)近5年援藏援疆人员子女(在藏在疆时间需一年以上)。由派出主管单位出具证明,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凭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及户口簿到幼儿园报名。
(5)2020年潮州市赴鄂抗疫医疗队队员子女。由派出主管单位出具证明,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凭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及户口簿到幼儿园报名。
(6)其他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 凭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及户口簿到幼儿园报名。
以上1—6类适龄幼儿报名时,由家长携带幼儿带齐教育局出具的证明(除本园在职教职工子女外),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人员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及工作证、幼儿出生证、幼儿和监护人户口本等(原件与复印件)、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相关证件到我园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审核合格者给予登记,于6月30日上午9:00—11:30到园办理入园注册手续。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二)公开摇号录取的新生:符合本方案招生范围的幼儿。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1日—7月3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网址:http://zs.yixx.cn/czyeybm
网上报名的相关信息内容必须由适龄幼儿的法定监护人如实填写。每位适龄幼儿只能申报一所公办幼儿园,符合条件的双胞胎只填报一个号码,但要在“是否双胞胎”相应栏目填写。因个人信息错误或失实造成不良后果,一切责任由适龄幼儿的法定监护人承担。
3.公开摇号录取办法:
新生录取将按照公开摇号所确定的名单顺序由低号到高号依次录取(具体录取名单将在摇号现场公布)。
(1)公开摇号:7月10日上午9:00,在潮州市兰英第一幼儿园进行公开摇号。摇号过程请我园的法律顾问进行现场监督,并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教育局领导、幼儿园法制副校长、教师代表和幼儿家长代表共同参与监督。摇号规则现场宣读,摇号结果由法律顾问现场确认并公布,且在幼儿园门口、幼儿园校安平台公布录取名单,报名幼儿也可在报名网站中查询。
(2)资格审核:通过摇号在录取范围内的适龄幼儿,由家长携带,同时带齐幼儿出生证、幼儿和监护人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及本方案招生范围涉及的相关证件,于7月13日上午9:00—11:30(接受录取编号为1-80号的幼儿审核确认),下午2:30—5:00(接受录取编号为81-录取最后一号的幼儿审核确认)到潮州市中心幼儿园审核确认。资格审核合格者办理登记手续,同时按幼儿园的要求办理银行卡、预防接种证明及幼儿园体检等注册前工作。资格审核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录取。
(3)补录:如有弃录或资格审核不符合的,我园于7月14日下午2:30—5:00,根据弃录或资格审核不符合的幼儿数按公开摇号所确定的名单顺序由低号到高号进行一次性补录。
(4)公示:将录取名单张贴在幼儿园门口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8:00—7月17日17:00,公示期满没有异议者,于7月21日到园办理入园注册手续,证件不齐不予办理。
(5)注册:家长带齐银行卡、持卡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幼儿入园健康体检合格表、接种单位出具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于7月21日上午9:00—11:30到园办理入园注册手续,证件不齐不予办理,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四.注意事项: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如果近14天内有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相关人员接触史,或有发热人员及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请不要来园,并提前电告幼儿园。到园办理相关手续的适龄幼儿和家长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园门接受体温检测,听从幼儿园指挥,有序间隔一米距离排队(一名适龄幼儿只允许一名家长携带),并加强对子女的安全管理。
五、咨询电话:0768—2227251(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未尽事宜或因特殊原因需要作调整事项,以另行通知为准。我园保留本招生方案的解释权。
潮州市中心幼儿园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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