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湘桥区阳光实验学校2021年秋季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为做好我校2021年秋季初中一年级新生的招生工作,根据湘桥区教育局潮湘教【2021】28号文件精神,特拟订本公告。
一、招生规划:7个教学班,共350人。
二、招生对象及范围
招生对象为符合下列条件的2021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1.2021年3月12日前取得桥东街道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潮州市恒大城业主子女;
3.政策性招生对象。
三、招生办法
1.报名登记时间:7月24~25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2.报名登记地点:学校一楼礼堂。
3.申请登记时需提供的材料:
(1)桥东街道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审核材料为:户口簿及毕业凭证(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学生成长手册)。
(2)潮州市恒大城业主子女审核材料为:
①潮州市恒大城房产的《房产证》或《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手续交款的票证;
属二手房交易的业主,需提供《房产证》或《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二手房产交易合同》、公证或律师事务所证明;
②户口簿及毕业凭证(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学生成长手册)等有关证明材料。
(3)政策性招生对象审核材料为:
①本校教师子女:户口簿、毕业凭证(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学生成长手册)及学校证明;
②其他政策性招生对象(由湘桥区教育局审定并安排):户口簿及毕业凭证(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册、学生成长手册)。
4.注意事项:
(1)所有审核材料一律要求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一式一份上交(统一用A4纸进行复印,户口簿复印首页与学生本人页同一页,父母页同一页,共两页)。隐瞒事实和提供虚假证件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家长承担。
(2)报名时,家长须与学生一起带齐相关审核材料到我校一楼礼堂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3)家长提供审核的申请登记材料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入读湘桥区阳光实验学校的申请资格。
(4)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我校办理报名登记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湘桥区阳光实验学校学位。
5.如服务区域内报名登记人数超批准的规划数,及时上报湘桥区教育局。若仍有空余学位,再招录符合招生对象范围的其他类型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具体流程:戴口罩→大门口领取审核序号牌→体温检测→查验证件原件→签订《诚信承诺书》→上交复印件→完成审核登记。
五、招生注册办法或因特殊原因需作调整事项,以后续的公告为准。
潮州市湘桥区阳光实验学校
2021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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