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实验学校2021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人民满意教育,根据《潮州市潮安区202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安教字﹝2021﹞37号)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实验学校2021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方案》。
一、招生规模
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实验学校2021年秋季计划招收一年级5个班,招生计划数225名。
二、招生对象
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延缓入学的儿童。
三、招生范围
(一)直招范围:
1.生聚村、玉湖村、程畔村、沙溪镇社区居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
2.沙溪镇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沙溪镇辖区教职员工子女及符合政策照顾等人员的适龄子女。
3.沙溪镇属规模上企业以及对沙溪镇教育事业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的适龄儿童(原则上一户一名额)。
(二)扩招范围:
拟完成直招范围招生任务后,如果有剩余学位面向全镇适龄儿童招生,包括沙溪镇户籍适龄儿童和拥有沙溪镇辖区内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随迁人员直系适龄子女。
四、招生方法
分为直接录取和公开摇号两部分。直招生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直接录取;当扩招报名数多于剩余学位时,通过现场摇号方式公开录取。
五、招生时间及相关事项
(一)直招生报名登记时间
报名登记时间: 7月10日上午8:30—11:00
(二)扩招生报名登记时间:
登记时间: 7月10日下午2:30—4:30
摇号时间: 7月26日上午9:30,现场摇号并公布结果。
报名注册时间: 7月27日上午8:30—11:00。
(三)报名登记地点:
沙溪镇实验学校一楼新生报名处
(四)报名登记:
1.报名登记需提交资料: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父母页、报名儿童页) 、《儿童预防接种证明书》。
2.沙溪镇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沙溪镇在编在职的教职员工及符合政策照顾等人员的适龄子女,沙溪镇属规模上企业以及对沙溪镇教育事业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的适龄儿童,报名时还需提交《2021年沙溪镇实验学校一年级直招生申请表》。
(五)其他事项:
1.扩招生报名资格登记不用提交《儿童预防接种证明书》,审核确认后领取报名摇号资格回执,回执应妥善保管,报名回执是新生录取资格的重要凭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确认资格信息的适龄儿童不能参加摇号录取。
2.通过摇号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凭“报名回执”到我校办理报名注册手续,报名时需提交《儿童预防接种证明书》。逾期报名及违规报名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3.违规报名者(如假冒证件、一名多报、重读生等)一经发现将取消录取资格;逾期未注册者将视为弃录。
4.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办理相关报名注册手续的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进校门前一律必须接受体温检测(一名适龄儿童只允许一名家长携带),并加强对子女的安全管理。
未尽事宜或因特殊原因需调整事项,以另行通知为准。我校保留本招生方案的解释权。
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实验学校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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