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教育局关于学校食堂禁用湿粉类食品的紧急通知
潮州市教育局
关于学校食堂禁用湿粉类食品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目前我省已将河粉、肠粉(卷粉)、陈村粉、棵条、米线(米粉)、濑粉等湿米粉列入高风险食品,为进一步防范因受椰毒假单胞菌污染而产生米酵菌酸毒素引发的集体食品中毒事件发生,结合我市实际,现要求各学校(幼儿园)食堂禁止加工、制作、食用湿米粉类食品。请学校(园)食堂落实好经营主体责任,把好责任风险关。
各县(区)各学校(园)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覆盖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要重点检查各学校(园)是否制作、加工高风险食品,若发现有,要立即清除;是否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做好日常食品加工操作;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食品原料购进索证索票台账登记管理制度,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留存每笔购物或送货凭证等。
潮州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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